以下是针对苏州企业2026年适用的具体标准与办理细节:
一、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(实际税负5%)
该政策并非所有小微企业都能享受,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硬性指标(按年度季度平均值计算):
- 行业限制:从事***非限制和禁止行业。
- 资产总额:不超过 5000万元。
- 从业人数:不超过 300人(含劳务派遣用工)。
- 应纳税所得额:不超过 300万元。
- 优惠力度: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税率缴纳,实际税负为5%。
- 办理方式:“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”。无需审批,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,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申报表相应栏次即可,系统通常会自动计算。
- 注意:若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条件,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。
二、 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政策
该政策覆盖范围更广,分为两类享受主体,只要符合其一即可:
-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
- 小型微利企业(标准同上)。
- 个体工商户。
- 减免税费种:资源税(不含水资源税)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- 减免幅度:50%。
- 叠加享受:可与已有的其他优惠政策叠加(如已享受困难减免的除外)。
三、 2026年特别提示(避免漏享)
- 身份判定时间点:
-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,是否属于“小型微利企业”以上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。
- 例如:2025年度汇算清缴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,可在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半。
- 新办企业:
-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,在首次汇算清缴前,若同时符合从业人数300人以下、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,可直接按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免。
四、 办理渠道
- 线上办理:推荐使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,进行纳税申报时勾选相应减免项目。
- 线下咨询:可前往苏州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专窗”。